一、 招标条件
西藏拉萨当雄羊八井1GW一期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50MW光伏(含40MWh储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5日前,计划全容量并网日期:2024年10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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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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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 |
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发包人供应设备△除外)和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阵列区通¤讯、调试、试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除可研阶段以外的全部勘察设计(含地质详勘和①桩基试验复核工作);(2)设备及材料采购(含电缆)、现场堆存、转运、运输、监造和管理(特别说明:光伏组件及╳支架、主变压器、逆变器、箱式变压器、GIS、电化学储能成套设备由发包人提供,设备供应商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投标人负责监造、催交、卸货、现场入库验收♀、堆存管理、二次转运、安装、试验、调试、验收、质保、移交生产等全部工作和责任);(3)工程所有建筑安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与调试(含◣集控场站设备);升压站储能区、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组件和支架及基础、场内外道路ㄨ改扩建和新建及维护(含大件运输道路新改扩建)、场区围栏(包含光伏场区及设备)、场地清理恢复、配合水保监测及环保监测工作等,包括验收、档案管理、移交以及质保↘期服务;(4)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外的复垦及验收和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的施工期临时用地批★复及其涉及的复垦、环水保、验收、青苗补偿、拆迁补偿以及有∏关税费。(5)光伏发电工程经调试后,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2的时间试运行(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和调度协议办理◣、后期涉网性㊣ 能试验、转商业运行相关手续办理,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6)完成中国 达标投产、精品工程创建、科技创新、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 费用(消防备案及验收、可再生能源发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工作、西藏电科院基建期技术监∑督、防雷接地╲评估及验收、配合水土保持验收、配合环境保】护验收、劳动安☆全及职业健康验收、电力部门并网验收、涉网性能试验、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宽频振荡策略研究〓(含设备)、定值计算及备案、所有性『能测试及试验(含构网型→储能。构网型储能测试及试验需取得中国电科院入库及备案)、地方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电网公司协调等),同时也包括生产准备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设备及安全标识标牌、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工作。(7)按发包人要求卐,应用新能源工程全景管理系统,完成无♀人机智慧化应用、数字化封闭式施工等相关数字化应用系统采购实ω 施。(8)完成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场站设备建设与接入,负责平台@场站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保证各项指标满足平台接入需要】并实现相关集控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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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西藏拉萨当雄羊八井1GW一期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羊八井镇甲玛村,项目计划2024年7月开工,并于2024年10月31日完成全容量并网。项目直流侧安装容量为50.2944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50.24MW,配备10MW/40MWh构网型储◎能系统。项目经纬度为:经度90°44'、纬度30°04'。场址区南距拉萨ㄨ市直线距离约79km,地面ξ 海拔高程约4200m-4300m。项目拟建设条件地卐势较为平坦,总占地面积约900.87亩,场址区临近S304省道,交通较】为便利。
本工程生产运行期为25年,现项目计划通过110kV羊八井变电站后接入拉萨◥电网。不限电条件下本项∩目电站建成后首年上Ψ 网发电量为9665.35万kWh,首年等效峰值利用小时数为1921.75h。在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9196.73万kWh,25年等效峰值利用小时数为1828.58h。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ζ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〇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ξ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自身或施工分包ζ 单位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提供自身或设计分包单位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能由一个牵▲头单位和一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应满足以上第1条设计资质要求,施工单位应满足以上第2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以联合体成员身份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
9.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5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主体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采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中牵◥头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50MW及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且联合体成①员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项目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相关々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
10.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17 16:00到2024-06-2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