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黄河公司格尔■木分公司(以下简称:格尔木分公司)是黄河公司在格尔木区域的分支机构,是格尔●木区域新能源产业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生产运营、经营管理、企业管理主︾体,是区域项目发展统筹协调、综合智慧能源拓展和创新创效主体。格尔木分公司@作为13家︼合署运作实体单位代表,全面履行区域规划、政府对接、市场开发、资产管理、品牌推广“五位一体”管理职能,并@持续强化区域经营、财务、市场、人资⌒等方面资源配备,不断提升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能力。格尔木分公司机关位于格尔木市,分公司运营管理々格尔木光伏项目部(总装机690MW)、乌图美仁光伏项目部█(总装机200MW)、大格勒风电╱项目部(总装机149MW)、诺木洪风电项目◥部(总装机350MW)、启明智诚风电场(总装机100MW)。因管理工作需要,需对格尔木分公司办公楼ξ 及分公司运营◤管理的5个新能源项目部(场站)2024-2028年安保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各项目部(场站)合同签订♀单位如下:
序号 |
项目部(场站)名称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1 |
格尔木分公司办公楼及格尔木光伏项目部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
2 |
乌图美仁光伏项目部 |
青海黄电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3 |
大格勒风电项♀目部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新能源※分公司 |
4 |
诺木洪≡风电项目部 |
青海黄电枫双风力发电有限ω公司 |
5 |
启明智诚风电场 |
青海启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格尔木分公司办公楼(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街道开发区管委会盐三巷3号)、格尔木光伏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园区光】伏大道)、乌图美仁光伏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光伏光热园区黄河洱源光伏电站)、大□格勒风电项目部(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大格勒乡109国道2675处)、诺木洪风╲电项目部(位于青海省都兰№县109国道2622处)和启明智诚风电场(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锡铁山镇火车站)的办公楼及生活区配套安保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为黄河公司格尔木分▃公司2024-2028年安保服务项目,包括格尔木分公︽司办公楼、格尔木光伏项目部、乌图美仁光伏项目部、大格勒风电项№目部、诺木洪风电项∩目部、启明智诚风电场保安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依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22年修改)》及招标方相关要求,负责为格尔木分公司办公楼及各项目部(场站)提供符合要求的安♂保管理服务人员(各项目部或场站按要¤求配置兼职安全员),并配置安保服务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组织人员开ζ 展健康体检;根据分公司各项目⌒ 部(场站)安保工作实际需要配置对应的安保巡逻车辆,并负责巡逻车辆的运行维护、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格尔木分公司←办公楼及各项目部(场站)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制止和预防防范区域内设备设施、构建筑物等不发生人为破坏、损坏、偷盗等不安全事件,确保办公楼及各项目部(场站)治安保卫工作情况良∮好;负责分公司办公楼、各项目部(场站)进出口门卫值班值守、站内巡逻、所属区域◣清洁等日常安保服务工作。
(3)根据ω项目业主要求,负责制定防盗、紧急︽事件处理、门卫、巡逻等各项反恐应急预案、制度及治安≡反恐台账,明确应对措施开展相关演练及具体实施管理工∴作,及时向分公司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区域内发生的不安全事件。
(4)按照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安保管理要求,负责对安保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培训,确保安保服务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升安保服务人员技能水平。
(5)负责与属地公安机关、反恐等相关部门沟◥通处理分公司及各项目部(场站)治安、反恐检查中发现的各类治安反恐问题,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6)负责格尔◣木分公司办公楼及各项目部(场站)安保服务所需安全工器具、器械等配置及维护保养工作。
1.2.3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格尔木▂分公司办公楼及分公司所属管理的各项目部(场站)。
服务期限:
(1)格尔木分公司办公楼及格尔木光伏项目部、乌图美仁光伏项目部、启明智诚风电场,2024年6月1日~2028年1月31日;
(2)大格勒风电项目部、诺木洪风电项目部,2025年2月1日~2028年1月31日。但受托人须在每年度结束前2个月,接受项目业主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与委托人按照已∩签订的合同继续执行下一年度的保安服务工作;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项目业主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亦自行终止,且项目业主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 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1.4.2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相关◆人员资格
本项目拟投入的安保工作人员,要求】持有相应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2个安保管理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ㄨ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3月26日18:00时至2024年4月3日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