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通勤用车租赁服务(三年)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菏泽卐公司生产通勤用车租♂赁服务(三年)公开招标, 本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山东公司菏泽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通勤用车租赁服务(3年)项目, 投◥标人需提供8辆二十七座以上大型客车ζ 并配备专职A1证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年龄在57岁以下且驾龄3年以上,不得有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色盲等影响肢体活动的Ψ神经系统疾病∮和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健康查体证明)。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2.2 其他: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年。项目地点:山东省菏泽市
3.投标人资格ㄨ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中包含客运服务项目。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通勤班车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 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0-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