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银鹏公司(钦州保∩税港区)-到达站(地),以实际销售订单为准;
2.2项目规模:招标人有各种规格包装的成品食盐及附属产品,需不定时、不☉定量地从招标人指定仓库(位于钦州∞保税港区)运往各地(以广西区内◣为主);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投资估@ 算:322万元(含税)
2.5招标范围:招标人有各种规格包装的成品食盐及附属产品,需不定时、不定量地从招标人々指定仓库(位于钦州保税港区)运往各地(以广西区内为主);包括◆货物汽运运输和厂区内货物装卸、拆包作业等服务,预估年运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最终按照实际委托运输量进行结算;
2.6服务期限:2023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6.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ㄨ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同类产品运输服务业绩(同〇类产品指:食品或盐等产品公路卐运输服务),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 章页);②资金往来证明(结算单据或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复▂印件等业务实际发生的佐证材料);
3.4投标人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自有运营重型载货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是指: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不低于10台,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至投标截止日仍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3.4.2投标人自有运营承载能力3吨及以上叉车不低于3台(含),用以保证驻厂人员♀随时装卸作业,同时配备相应的驾驶人员和其他〖装卸工具;且驻厂配备的装卸作业人员不低㊣ 于5名;须提供特种设备检验ξ 研究院出具的能证明使用单位及叉车额定载重的检验报告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ζ 章商务部分6.7)。
3.5投标人财务要求: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盖章签字【的2020、2021、2022年三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时间为自投标人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且三年净利润○均为正数。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0日17时至2023年7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