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伊敏露天矿底板水、防洪排水处理工程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伊敏露天矿底板水、防洪排水处理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伊敏露天矿底板水、防洪排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完ζ成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设备选型、工程量及设备清单、施工及设备完整预算♂书等内容。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规模:伊敏露天矿年产原煤2700万吨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Ψ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Ψ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 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ω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煤矿或火电厂水处理领域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供货内』容的页面、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
3.2.3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20日9:00起至2022年4月26日17:00止。